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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July, 2008

20年后,你会比现在更幸福吗?( 转贴)

  看到一篇很不错的文章, 感触颇深,遂转贴。事实上,我也常寄望明天。每每熬得很辛苦时,总是企图说服自己明天是美好光明的,却忘了活在当下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20年后,你会比现在更幸福吗?( 转贴)  —《全球通》总策划萧然   记得小时候,我很憧憬长大。因为我觉得等长大了,父母就再也管不着我了。可以想喝凉水就喝凉水,中午想不睡觉就不睡觉,那一定很幸福。 等我真的长大,父母也的确管不着了,可当初认为的幸福并没有到来。因为,虽然没有人再管我喝凉水,但我发现当初那个理想太微不足道。而且,在得到这个微不足道的自由的同时,又有了新的更大的不自由。比如八点上班,哪怕迟到5分钟,领导也要给脸色看。而且那脸色,比小时候父母的难看得多。 于是,我反而开始怀念小时候那无忧无虑的生活,觉得那似乎才是幸福。同时,又开始了新的憧憬:啥时候才能实行弹性工作制一定很幸福,可以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,再不用被闹铃惊醒好梦,再不用连脸都不洗、袜子都忘记穿,就往办公室狂奔。 若干年后,终于实现了弹性工作制。不仅如此,随着自己混成资深人士,可以想几点上班就几点上班,哪怕在家办公也没人说你。可是我发现,当初期望的幸福又跑得无影无踪。因为,随着年龄的增长,没有闹铃,早上也没了睡懒觉的福气。甚至天不亮就醒来,无所事事地瞪眼到天明。虽然没人再要求你,可按时上班却成了习惯,弹性工作与幸福哪有什么干系! 回忆几十年的工作经历我还发现,每到一个单位都会有一个感觉别扭的领导,会找我的麻烦。于是,每每总是希望这个领导调走,并固执地认为只要这个人调走,工作就会很开心。有几次,他不走我走,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。可是,每一次都会发现,无论到哪里,各色的、和我作对的领导都如影随形。于是又开始憧憬:哪天媳妇熬成了婆,到我能说了算,不用再受领导的气,那一定很幸福。 若干年后,终于熬出了头:自己当上领导,可以颐指气使,让别人看我的脸色了。可我发现,当初渴望的幸福还是没有来。因为,虽然没有人再对你说三道四,但是,怎么什么责任都要我负,大事小情都要我拍板,心怎么这么累呢?而且,周边的人怎么都变得如此虚伪,自己放个屁,别人都会说香。 于是,天天开会、应酬、听汇报、布置工作,忙得像个陀螺一样的

Busy Week

  终于到了星期五,终于挺过了这快把我逼疯的一周。成功搞定两个presentation,一门考试和一个媒体采购计划。 这里的作业最大的特色就是许多都要求group work,本周的4大任务,除了考试,剩下的全是group work。而这些小屁孩们还处了20岁的花季(居然还有89年的娃,羡慕ing),他们中的许多只是为了拿文凭,并非真正想学广告或者并未真正认真读书;正如20岁的我,不喜欢金融却读金融,逃课睡觉是常事。 于是乎,他们做作业混的多,敷衍的多,随便做个research,把一大堆信息无谓的堆积,并未真正进行分析。于是乎,group work对我来说极其痛苦,因为所有的信息最后要综合在一起,看他们完成的part绝对让我吐血!!!于是乎,我必须重新修改这些不得要领的部分,重新做research and analysis。于是乎,相当于我必须完成整个group work。 虽然告诉自己,就当学习了,可是当一周有3个group work时,真的是快把我逼疯。我不停地告诉自己,挺住挺住,You can make it!!! 然而这些小屁孩看有我做后盾,更加胡乱应付了。是不是我太纵容他们了?不知道,西方教育讲究团队合作,但是实际上team work也有他的缺陷。有同学一个学期混下来,根本啥也没学到却照样拿A,只因为有个好partner. 不过whatever,这就是人生。在经历中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。总有一天当他们回头看时,他们会明白。 一如当初的我,喜欢新闻广告却屈服于老妈的淫威读了金融。所以大学四年并未专注学习。不过幸运的是,我还是进媒体这行。这时,发现知识不够用,渴望多学点,去厦大读新闻研修。可那时是白天上课晚上上班,太累了,很难吸收太多的东西。而且研修班的老师通常是蜻蜓点水。之后是seneca,又是白天上课晚上上班,精力有限,不过还是学了不少。因为西方的college教学,是真正的技能教学。最后是现在的sheridan,感谢老公,我终于能全职读书,而且学的是我喜欢的广告。这辈子,头一次这么自发这么认真地读书。 有人觉得我太执着了,我甚至不管文化差异语言劣势会不会影响就业。我只是不想在人生中留下遗憾。当初,因为老妈认为金融好找工作错过了广告。做经济新闻时,还是发现自己对品牌对策划保持强烈的兴趣。既然兴趣还在,为什么放弃? 我不想为了容易找工作而错过广告第二次。这就是在

3字头的开始

  还未来得及对29岁的最后一天惆怅一番,便迎来了3字头的开始。似水流年,人生能有几个30年? 晚上躺在床上居然失眠,这个生日发生了许多事。 首先,蚊子事情继续升温。居然头痛发低烧,又见医生又吃药。 其次,marketing的老师在课上发表了一些对中国环境污染及人权的以偏盖全的看法,我觉得很不爽。举手反驳,但始终说的肢离破碎,未切重点。感觉愧对祖国母亲——英文落后就要挨打。虽然有些话老师并未说错,但就是觉得,母亲哪怕有错,也轮不到外人来说三道四。 再次,无数的作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。同个Group的小屁孩们啥都不做,我得全全代劳。虽说就当学东西,无所谓;但事实上presentation时,他们随便唬弄一下,或许拿的分数还更高。这就象老公说的,在工作中,哪怕你做事再好,你的薪水还是比不上金发碧眼的。 骄傲的头颅昂得再高,却始终得面对现实。看上去再年轻(居然有同学猜我22岁,欣慰ing),也更改不了铁一般的年龄。 三十而立,我的心理而立了么?突然在想,自己的事情都操心不过来,倘若将来有了马兜兜,又如何能为他操心呢?怎样才能做个合格的母亲?倘若根本担当不起这个责任,是表示尚未准备好呢?还是在逃避呢?保持一颗童心生活,是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? 很多问题,当你回头看时或许都已不成问题。所以将来的事情没有人知道,再三思量只会庸人自扰。活在当下!活在当下!力所能及,足亦。

一只蚊子把我叮进了急诊室

  “一只蚊子把我叮进了急诊室”——哈哈,这个标题实在有些耸人听闻,不过事实如此。 周五早上奔往上课的路上,经学校大堂,突然感觉右上臂有异物。一抬手,只见一只硕大的花蚊翩翩从我的臂上飞起,不知是叮了还是未叮。 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。刚开课,右上臂就隆起了个大疙瘩。于是我就习惯性地在这个“小馒头”上狠狠地掐了掐。之后听课,基本上都忘了被叮这件事。 傍晚放学,做饭吃饭看电视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不似学校有空调,热气导致右臂奇痒无比。也许下意识不自觉地狂挠。大概晚8点时,突然发现,整个右上臂居然红肿起来,而且范围不断扩大,整个手臂开始发热、酸痛不已。感觉不对劲,虽然从小就倍受蚊子的宠爱,但从来没有这么夸张过。 家庭医生没有预约是见不到的,而且这个时间都下班了。老公陪我到附近的walk-in clinic, 也吃闭门羹 。寻思着或许明早再去。此时,邻居陈太正好敲门。陈太在oakville住得久,看到我恐怖的红肿的手臂,她建议我到附近医院看急诊。 来加国逾4年,我还从来没有赴医院看过急诊。因为之前就有耳闻,虽然加国医疗免费,但是轮候期总是超长。通常医院看急诊,若非奄奄一息,至少得等上三五小时。不过看着怪异的红肿不断扩大,担心染上什么“西尼罗(West Nile virus)”或登格乐病毒,于是还是决定看急诊。 到急诊室时已经近晚10点,人来人往的急诊室和渺无人烟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。当晚还算快,等了近2小时就轮到我。西尼罗通常是两天后才发作,而且伴随发烧,因此医生诊断为普通细菌感染及过敏。吃了药开了药后,临走前,医生嘱咐:倘若红肿继续大面积扩散,并伴随发烧,或是手臂上出现红色的线条(感觉象武侠小说,当黑线延至心脏时便会毒发?)时,就要再紧急就医。 周六周日,虽然红肿继续扩散,但并未发烧也没红线,于是继续观察。周一,红肿开始褪去。终于松口气。 之前,我还庆幸加国的蚊子少,来此4年,被叮不超过10次,比起当年上个晚自习都被叮得遍体鳞伤,实在是小巫见大巫。只是没想到“厚积而博发“,一叮惊人哪。现在的我对蚊子心生恐惧。真不明白蚊子的存在对生物链有什么贡献?

Canada Day

  7月1日,Canada Day,受邀赴Maggie家BBQ。漂亮的小木屋,几乎相当于坐落在森林里,因为屋子前面就是很大一个park, 有丛林、有水潭、鸟语花香。 这个三层小木屋、有壁炉有阳台、使用面积估计超1200 feet,据说还有百年历史;租金居然只比我们租的bachelor(单身套房,使用面积至多250 feet)贵了400元。真是太让人惊叹。 BBQ很丰盛,又让我接受了一次西方饮食文化的熏陶。牛排、鸡胸肉、生菜沙拉、面包、butter、cheese。哈哈,又认识了两种cheese:feta cheese和Provolone Cheese。feta cheese是用羊奶做成的,易碎、适用于拌salad;Provolone Cheese有很浓的烟熏味,蛮有嚼头,感觉在吃熏肉。事实上还吃了另一种cheese, 但忘了名字,因为口味上我并未区分出它与cheddar的区别。 据说吃cheese配葡萄酒是种享受,不过因为老公发现他忘了带驾照,而我这个后备军需要硬着头皮上场,所以我们两当天都滴酒未沾。 因为是国庆日,大家举杯欢庆时,有人提议唱加拿大国歌。突然发现原来不会唱“O, Canada!”的不只我一人。有些惭愧,唯一一次完整唱完“O, Canada!”,是在宣誓入籍的那天。 回家的路上,是我这个“后备司机”第一次上高速。所幸是假日的夜晚,高速路上没啥车,但是依旧感觉很紧张,死拽方向盘,到家后两个手臂还是延续肌肉僵硬的状态。不过,一脚油门踩到120公里的时速,真有飞的感觉。明年驾照G2就要到期了,年底一定得把G牌考到。唉。高速、高速!等8月底放假时,一定得练高速……